上海戏剧学院艺术桥学生试读、逐年淘汰暂行条例
发布时间:2016-03-17
为提高我校艺术桥学生教学质量,保证艺术课程培养目标的实现,对2016年上海戏剧学院艺术桥艺术课程班入学的新生实行一年试读,对在校生实行逐年淘汰,实施条例如下:
第一条:凡上海戏剧学院艺术桥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结束时,由艺术桥教务处对全部一年级学生组织专业甄别考核。
第二条:凡上海戏剧学院艺术桥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结束时,如专业主干课程成绩不及格,由艺术桥教务处对该学生组织专业淘汰复核。
第三条:专业甄别考核科目和专业淘汰依据主课科目,考核(复核)形式或评分方法由艺术桥教务处确定,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。
第四条:对以下上海戏剧学院艺术桥新生应作甄别退学处理:
1、一学年中,专业主干课考试成绩不及格,并经补考仍不及格者;
2、一学年中,其它必修课经补考后达到三门以上(包括三门)不及格者;
3、经专业甄别考核后不及格(60分以下)者;
第五条:甄别退学与淘汰退学学生取消其学籍,学校概不负责联系就业。退回的学生不属校纪处分,不影响其报考其它专业或院校。
第六条:本条例解释权在艺术桥教务处。
第一条:凡上海戏剧学院艺术桥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结束时,由艺术桥教务处对全部一年级学生组织专业甄别考核。
第二条:凡上海戏剧学院艺术桥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结束时,如专业主干课程成绩不及格,由艺术桥教务处对该学生组织专业淘汰复核。
第三条:专业甄别考核科目和专业淘汰依据主课科目,考核(复核)形式或评分方法由艺术桥教务处确定,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。
第四条:对以下上海戏剧学院艺术桥新生应作甄别退学处理:
1、一学年中,专业主干课考试成绩不及格,并经补考仍不及格者;
2、一学年中,其它必修课经补考后达到三门以上(包括三门)不及格者;
3、经专业甄别考核后不及格(60分以下)者;
第五条:甄别退学与淘汰退学学生取消其学籍,学校概不负责联系就业。退回的学生不属校纪处分,不影响其报考其它专业或院校。
第六条:本条例解释权在艺术桥教务处。